长期以来,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在欧洲各国备受关注。为防止国企高管收入高的离谱,欧洲各国不仅通过法律“限高”,还通过透明化、公开化的管理,对“越线”行为进行监督。
芬兰:政府划定“红线”
在北欧国家芬兰,政府规范国企高管薪酬的一个最主要的办法就是,由内阁经济政策委员会出台指导原则。
根据2012年8月的最新指导原则,国企高管薪酬主要由5部分组成,分别是基本工资、补贴津贴、利润报酬、鼓励性分红和附加退休金。其中核心部分是基本工资。
指导原则规定,基本工资要依据国有公司的总体薪酬情况制定,其他几部分薪酬以基本工资为基准按比例发放,其中,利润报酬不得超过基本工资的40%,鼓励性分红不得超过基本工资的100%,总收入(不包括附加退休金在内)不得超过基本工资的240%。
如此一来,国企高管的工资水平基本上符合市场标准。某些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公司,如天然气运营商Gasum和国家铁路公司,其CEO(首席执行官)的收入要比市场平均水平分别低23%和43%。
德国:挣多挣少拿出来“晒晒”
今年3月,德国吉恩鲍姆管理咨询公司对1055家德国国企的2266位高管收入状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德国国企高管收入远低于私企高管收入,21%的德国国企高管年薪少于10万欧元,62%的德国国企高管年收入在10万至30万欧元之间。只有17%的德国国企高管能够赚到30万欧元以上,年收入超过50万欧元的国企高管只占5%。
调查结果显示,德国私企高管的平均收入是国企高管的两倍。德国国企斯普林肯霍夫房地产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向媒体抱怨说:“我的年薪只有11万欧元,而且已经连续6年没有涨薪水了”。
德国各州会议一般都要求所属企业“晒”高管工资单。2007年,柏林周会议首先对高管收入“开晒” ;2009年底,慕尼黑和不莱梅加入了这一行列;2012年初此前一直对此表现保守的汉堡也开始对国有企业执行新的管理条例。新条例规定国企高管必须在年终总结附件中公布与业绩挂钩的收入以及和业绩不挂钩的收入。2013年,汉堡首次公开了50位国企高管的收入。德国媒体戏称此事件为“德国最后的国家机密之一被公开”。
葡萄牙:总理薪酬是标杆
葡萄牙政府2012年1月对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国企高管薪酬由固定收入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国企高管的固定的薪酬参照总理的薪酬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总理的每月固定薪酬。
据葡政府公布的数据,葡总理科埃略月固定收入约为7000欧元。
葡萄牙政府将所有150多国家企业按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分为A、B、C三个等级,并依照此等级确定国企高管的固定薪酬。葡萄牙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储蓄银行、国家电视台、铁路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等A级企业,高管的固定薪酬最高可与总理相同;葡萄牙航空等B及企业,高管每月固定薪酬不得超过总理薪酬的85%。
葡萄牙国企高管可以根据企业效益领取浮动奖金,但奖金不得超过当年个人收入的50%。
罗马尼亚:“薪酬高”“业绩低”求解
罗马尼亚有760多国家企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约为11%。调查发现,罗马尼亚国企普遍市场竞争力不强、效益不高,不少国企甚至常年亏损,但员工收入却高于私营企业。
前两年,一些大型国企高管年薪曾高达20多万欧元,相当于这个国家职工平均工资的370多倍,难怪罗马尼亚总理调侃道,看了一些国企高管的薪酬,不禁自问——何苦留在政府当总理?
罗政府也在寻找解决国企高管“薪酬高”“业绩低”的方法。早在2012年,罗政府就开始讨论关于限制国企薪金的法律草案,其中一项具体措施就是额外征税,即,对月薪或月退休金超过4500列伊(罗马尼亚货币,1列伊约合1.83元人民币)的部分在征收16%的收入税。不过,这一议案至今未见下文。
2013年5月,时任罗马尼亚预算部长的利维乌﹒沃伊内亚宣布了限制国企高管的新举措,规定国企一把手固定工资不得超过本行业平均工资的5陪,而浮动工资则必须同业绩指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