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回答

2019年10月22日

题一:现在本市转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答:1.双方单位均有网厅,需要提供接收单位的名称和账号,由转出单位网厅办理转出业务,接收单位网厅办理接受业务

2.双方均无网厅或其中一方无网厅 需要转入转出双方在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请表上盖章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该申请表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业务

问题二:从省外转入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答:省外转省内,前提是对方单位缴纳的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必须开通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且员工在该地无贷款,无担保并且账户为封存状态,在我地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业务

问题三:听说网厅可以做公积金转移,这个是个人自己做还是单位做?需要个人准备什么材料?

答:网厅可以做公积金转移,只需要员工提供写有转入单位账号以及名称的介绍信或转移申请表就可以办理转移

问题四:我买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和限制?

答:员工个人连续公积金缴费半年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单身员工父母作为共同偿还人,已婚员工配偶作为共同偿还人,单身贷款上限为50万元,已婚贷款上限为60万元,具体提交资料如下,提取申请表、身份证。以购房合同为要件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所购房屋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问题五:公积金是职工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随时支取?

答: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应当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

问题六:刚办理了退休,如何提取公积金?

退休人员公积金提取的前提是账户封存且名下无贷款,无担保。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或其他可以证明退休的文件以及自己名下一类银行卡

问题七: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几种情形

答:(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因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四)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九)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符合规定情形的。

问题八:目前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是多少?

答:今年(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393.75元

问题九: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可以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提取,租房提取公积金前提为名下无房产,需要房产局提供无房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

问题十:公积金贷款限额以及贷款金额如何确定

答:贷款最高不超过60万元,单身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统一按不超过50%计算,同时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

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测算的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

1)缴存余额认定:借款人与共同申请人不在同一中心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可以合并计算。已婚借款人的配偶必须为共同申请人,单身借款人只算本人。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按补缴后的余额予以认定。

2)缴存余额系数确定:缴存余额系数暂定为18。

3)缴存时间认定及系数确定

缴存时间以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准。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

12个月<缴存时间≤1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18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3;

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来源(义祥人力)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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