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知道,一份规章制度能否作为法院处理案件的依据,取决于三个要素:
1、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是否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了民主程序;
2、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3、规章制度是否已告知劳动者或对劳动者进行了公示。
至于一个月迟到8次是否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但从常理来分析,一个月正常工作日22天左右却迟到8次,等于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作日都在迟到,显然已超过合理限度,法官认定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没问题的。
当然,案件胜败还取决于公司的举证,需证明员工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且解除前已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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