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2024年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吸引广大城乡居民主动参保,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奖励机制。
参加兰州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继续参加兰州市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此后每年在兰州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初次参保报销比例执行。
据悉,该政策执行后预计2024年全年为参保居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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